請勿全程打開遠光燈
違規(guī)使用遠光燈已成為廣受詬病的不良駕駛習慣。當車主在沒有路燈或路燈照明較差的道路上行駛時,通常會使用遠光燈,以便在更遠的距離看清路況。但如果在遇到另一輛車時打開遠光燈,就會造成迎面而來的駕駛員視野出現(xiàn)盲區(qū),很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
霧天最好不要使用遠光燈,因為遠光燈的照射角度容易造成光線的散射較大,霧天穿透力最差。
值得一提的是,在行駛過程中,遠光燈還可以作為燈光信號,向其他車輛發(fā)出信號。例如,當信號燈由紅變綠時,如果前車主注意力分散而沒有注意到,后車可以閃爍遠光燈進行提醒。如果兩輛車相遇,被迎面而來的汽車遠光燈閃爍,不妨打開兩下遠光燈,提醒迎面而來的汽車關閉遠光燈。如果對方還沒有注意到,車主可以打開雙閃來抗議并主動減速。
相應的,如果你發(fā)現(xiàn)后車閃三下遠光燈,可能是在友好提醒前車,車門開著、輪胎漏氣等問題。最好停下來檢查前面的車輛。
變道時打開轉向燈
在因使用燈光不當引發(fā)事故的案例中,另一個最常見的原因是行駛時未打開轉向燈突然變道,或者轉彎時打開轉向燈,措手不及后車造成刮傷。碰撞和追尾碰撞。
事實上,交通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了如何使用轉向燈:機動車啟動、離開停車場、向左變道、左轉時,打左轉向燈;右轉、右變道、路邊停車時,必須打開右轉向燈;距離轉彎路口100至30米處打開轉向燈,向后方車輛發(fā)出信號。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夜間從小路口駛出主路,比如左轉出主路,由于光線不足,直行車輛可能很難察覺到有車離開。這時車主可以通過閃爍大燈或者打開雙閃進行提示,可以有效減少危險的發(fā)生。
最后,車主一定要了解車內所有的燈開關。不開燈或者亂開燈都是錯誤的駕駛習慣。
大雨天氣霧燈預警
霧燈分為前霧燈和后霧燈。當能見度低于30米時,它們往往能起到強烈的警示作用。一般霧燈光線明亮,穿透力強,可以讓其他車輛或者后面的車輛觀察到你的位置。然而,通常強光會讓迎面而來的車輛感覺不舒服,影響駕駛員的視力。
霧燈還可以在一些大雨、大雪的天氣里使用,以提高您汽車的能見度,提醒其他車輛或行人注意。有些車主習慣在大雨天打開雙閃燈。這樣雖然可以增加汽車的可視性,但失去了方向提示的功能,所以一般不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