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車因排放問題被罰1.7億美元(江淮汽車因排放問題被罰1.7億美元)

繼現代汽車、長安汽車之后,江淮企業(yè)也因排放問題在北京被罰巨資。7月5日晚間,江淮汽車發(fā)布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的證書,繼現代汽車、長安汽車之后。

江淮企業(yè)也因為排放問題在北京被罰了一大筆錢。

江淮汽車因排放問題被罰1.7億美元(江淮汽車因排放問題被罰1.7億美元)

7月5日晚間,江淮汽車發(fā)布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共計罰款170361436.54元。江淮汽車表示,

該罰款將相應減少2019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對公司2019年業(yè)績產生不利影響。在公告中,JAC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截至7月5日下午收盤,JAC下跌0.91%,至5.44元。

江淮被罰1.7億元

7月5日的公告中稱,經檢驗,北京市環(huán)保局認定該公司三款新車檢測結果中車載診斷系統(簡稱OBD系統)功能測試不符合標準要求,不得作為排放檢測合格產品銷售。

將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作為排放檢驗合格的車輛銷售的客觀事實,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以次充好”的行為。

據此,北京市環(huán)保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責令江淮汽車停止生產并整改以次充好治污裝置、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879836.54元。

并處以貨值金額兩倍(84740800.00元)罰款169481600元,共計170361436.54元。

江淮汽車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抽查的車輛為京五排放標準(第一階段)的卡車產品,僅在北京地區(qū)銷售,共計765輛。隨著2018年9月1日北京國五排放標準實施(第二階段),該產品已經停產。

因此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但江淮汽車表示,這筆罰款將計入公司2019年損益。

聽證會被申請延期

JAC單識別碼為LJ11KBBD0H8029128、LJ11KBBD 6H8029103、LJ11KBBD0H8029159的三款新車檢測結果中車載診斷系統(簡稱OBD系統)不符合《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fā)動機與汽車車載診斷(OBD)系統技術要求》 (HJ437- 2008)的要求。

北京市環(huán)保局認為,JAC的行為涉嫌以次充好污染控制裝置,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隨后,今年3月25日,北京市環(huán)保局向JAC通報了其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及擬作出的處罰決定。

并表示JAC有權要求舉行聽證會。

然而,由于JAC的申請,原定于4月19日舉行的聽證會被推遲到5月16日。在此之前,5月9日,江淮汽車還專門發(fā)布澄清公告,稱有媒體報道“根據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公告,

擬就江淮汽車涉嫌機動車生產企業(yè)以次充好污染控制裝置,冒充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行為舉行聽證會。

江淮汽車解釋,北京已實施京五排放標準。此次抽查的該公司三款產品均為京五國卡產品。據統計,該公司在北京市場已銷售同型號汽車700余輛,約占公司2018年卡車銷量的0.29%。

在澄清公告中,JAC表示,由于聽證會尚未舉行,對公司的影響尚不確定。其表示,公司目前正在與相關發(fā)動機供應商進行深入的技術研究,分析可能出現問題的原因。

同時也在積極配合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做好聽證會的準備工作。

盡管JAC予以否認,但《北京青年報》在北京環(huán)保局的官方網站上找到了舉行聽證會的信息,電話是—— 《關于擬對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機動車生產企業(yè)對污染控制裝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行為進行重大處罰一案延期聽證的公告》。

申辯意見被駁回

5月16日晚間,江淮汽車再次發(fā)布公告稱,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召開的聽證會如期舉行。公司對此高度重視,并聯合相關發(fā)動機廠商認真分析了問題產生的原因。在聽證會上,該公司沒有以次充好的污染控制裝置。

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行為和動機不符合相應的行政處罰條件,進行了詳細的聽證陳述和申辯。江淮汽車表示,最終處理意見仍需等待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的通知。

據了解,江淮汽車在聽證會上提出了四點辯護意見。一是抽檢車輛污染物排放(PEMS尾氣檢測)合格;二是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三,

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以次充好”的行為或動機,不符合本條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條件;第四,執(zhí)法機關違反檢查規(guī)范,屬于程序違規(guī)。

不僅如此,JAC還提出了免于處罰的意見,但答辯最終被北京市環(huán)保局審查駁回。最終,北京市環(huán)保局認為“江淮汽車的陳述和申辯意見不影響違法事實的認定,不予采納免于處罰的意見”。

北京市環(huán)保局要求JAC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行政處罰繳款書》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金額的3%處以罰款。同時,北京市環(huán)保局表示,如果不服處罰決定,可以從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進行處罰。

10日內向環(huán)境保護部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或在6個月內直接向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北京市環(huán)保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6月20日,JAC發(fā)布公告稱,截至2019年6月1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收到與收入相關的政府補助78,762,238.70元。(張睿)

關鍵詞:江淮汽車尾氣排放被罰

THE END